各區(縣)、開發區、西咸新區工業主管部門、財政部門:
為了充分發揮西安市工業發展專項資金對區縣工業園區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基地(以下簡稱基地)發展建設的引導和帶動作用,根據《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指導意見》(市政發〔2015〕24號)和《中共西安市委辦公廳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〈關于加快工業優結構促發展的實施意見〉》(市辦字〔2018〕21號)等要求,引導中小微企業入住標準化廠房,促進園區(基地)標準化廠房招商引資,降低企業創業房租成本,推進我市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快發展,對園區、基地標準化廠房運營主體出租廠房費用進行補貼,結合我市實際,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出租補貼適用對象
省、市政府批準設立的工業園區(包括陜西省中小企業促進局認定的重點建設縣域工業集中區)和國家、省、市工信部門(中小企業發展部門)認定的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。
二、申報條件
(一)標準化廠房運營主體需在西安市(包含西咸新區)注冊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;
(二)園區、基地自建、已投入運營且用于生產性工業企業的標準化廠房;
(三)標準化廠房符合我市工業結構調整方向,符合園區、基地總體規劃及產業定位,能夠提升園區、基地綜合配套和服務功能。
三、補貼的方式和標準
以獎勵補助方式對園區、基地標準化廠房運營主體實行補貼。補貼標準為:每平方米不超過8.00元/月,2018年度對2017年1月—2017年12月期間出租的標準廠房按照實際出租月數計算,計算月數按照延續時間,不足一個月按照一個月計算,累計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。
四、標準化廠房補貼的范圍
運營主體出租給以下中小微企業的標準化廠房納入補貼范圍:
(一)入駐企業在西安市(含西咸新區)轄區內登記注冊;
(二)入駐企業在西安市(含西咸新區)轄區內稅務部門登記、納稅的生產經營性工業企業;
(三)入駐企業實施的投資項目,符合國家產業扶持政策,符合園區、基地產業定位;
(四)入駐企業依法經營、財務管理規范,沒有各種不良記錄;
(五)2017年1月-2017年12月新入駐的中小微企業、租期原則上不少于2年,且作為自用的;
(六)入住企業設備到位、已試生產或正常生產的。
五、申報資料要求
(一)西安市區縣工業園區、基地標準化廠房出租補貼申請書(附件1);
(二)西安市區縣工業園區、基地標準化廠房出租補貼申請書目錄;
(三)區縣、開發區工業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申請報告;
(四)園區管委會及運營單位,基地運營單位申請報告(主要內容參照附件2);
(五)西安市區縣工業園區、基地標準化廠房出租補貼匯總表(附件3);
(六)運營主體營業執照(復印件);
(七)標準化廠房隸屬于運營主體的產權證的復印件或相關證明;
(八)運營主體出租標準化廠房的合同、收取租金開具的發票(租房協議中明確注明免房租的,免租期內不需提供),承租方的營業執照等復印件;
(九)其它與申報有關的材料(園區、基地認定的文件等);
(十)對申報資料真實性承諾書(附件4);
(十一)報送紙質申報材料一式7份(6份報送市工信委,1份報送市財政局),并附電子版,按A4紙張尺寸印制,按照以上提交資料的順序裝訂。
六、申報程序和要求
按照屬地原則,各園區、基地向所在區縣工業主管部門、財政局申請,各區縣工業主管部門、財政部門要對標準化廠房出租補貼情況進行認真審定和實地核查,確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。2017年度以前享受園區發展專項資金支持標準化建設的項目單位,未按計劃完成項目竣工驗收的、股權投入到期未歸還的不予安排資金支持。為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,在合同中明確注明免房租的,納入補貼范圍。同時,區縣工業主管部門要對運營主體申請的出租補貼情況進行公示,并聯合區縣財政部門上報市工信委和市財政局。若以往規定、辦法與本通知要求不一致之處,以本通知為準。
七、申報時間地點
申報資料及電子版于2018年5月16日前,報送至西安市中小企業綜合服務平臺(地址:西安市碑林區友誼西路127號西北工業大學創新科技大樓北二樓),逾期不再受理。
聯系人:市工信委工業園區處:周 琛 86789110
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:韓雁賓 18092366588
市中小企業綜合服務平臺:楊日紅 17791288216 郵箱:1321005267@qq.com
市財政局企業處:薛存財 87280488 郵箱:87279717@163.com
附件:
1.西安市區縣工業園區、基地標準化廠房出租補貼申請書
2.申請報告提綱
3.西安市區縣工業園區、基地標準化廠房出租補貼匯總表
4.對申報資料真實性承諾書
西安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西安市財政局
2018年4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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